圖、文/鏡週刊
國內首宗「換妻」讼事纏訟5年,最後判決出爐,李姓须眉建造臉書粉絲團「樂×妻」,與從事業餘模特兒的鄭姓太太揪同好進行換妻多东谈主性愛遊戲,不僅在國內換妻,還屡次組團赴国际辦換妻趴,但後來鄭女愈玩愈大,開始瞞著老公私約小王到汽車旅館開房間。李男認為遭妻招架憤而提告。
▲李姓须眉帶鄭姓太太參加換妻性愛,後來太太自找男伴,遭丈夫捏姦後,雙方大交接律戰。(圖/鏡週刊提供,下同)
雙方不僅離婚,法官還判鄭女因外遇要賠償丈夫60萬元,鄭女出头出面,雙方離婚,鄭女向法院建议分拨老公的財產反制,4月底讼事判決出爐,法官判李男要付前妻鄭女366萬餘元財產確定。
判決指出,鄭女名下有LEXUS及VOLVO汽車各1輛,價值共155萬餘元,另有进款3,279元;李男則有房產、进款1,622萬元,佳偶的財產差額為1,467萬元,法官認為,雙方已離婚,照章財產較少的一方,最多不错請求差額的一半,但因家中主要經濟收入是李男負責,鄭女負責家務,但她曾離家出走數月,因此只可請求差額的1/4。
本年2月間,高级法院判決鄭女不错分得丈夫財產366萬餘元,鄭女認為,是因丈夫的換妻喜爱讓她思離家;李男認為金額太高而建议上訴,因沒有繳裁判費,全案在4月30日駁回上訴而確定。
這起讼事源於從事電腦耗材業的李姓须眉,和小十多歲的鄭女結婚後,為尋求刺激,開始熱中換妻活動,並創立樂×妻臉書粉絲團,透過網路號召同好,先一齐吃飯、喝咖啡培養情谊,若感覺合得來,再一齐至汽車旅館開房間進行換妻性行為,後來鄭女我方愛上了別的男东谈主,還上了床,她因此與丈夫展開了長期的法律戰。
4月30日,高级法院針對台灣首宗「換妻」夫婦的財產分拨讼事作出宣判,李姓须眉需付給前妻鄭姓女模366萬餘元確定,為雙方長達5年的法律戰劃下句點,這亦然鄭姓女模私約小王遭捏姦判賠60萬元後並離婚,条目分拨財產對前夫逆襲,最後讓她倒贏3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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